赠与合同成立后,房子还能要回吗?法律规定详解

时间:2024-12-30 00:48:28
赠与合同成立后,房子还能要回吗?法律规定详解

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与范围

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,赠与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,受赠人有接受的意思表示,并且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。

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

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: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,受赠人有接受的意思表示,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。此外,赠与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,即采用书面形式。

赠与合同的法律后果

赠与合同成立后,赠与人将失去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,受赠人将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,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。

赠与合同的实际影响

赠与合同的实际影响主要体现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上。赠与合同成立后,赠与人将失去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,受赠人将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。因此,在签订赠与合同前,双方应充分考虑财产转移的法律后果。


通过本文的解析,我们可以了解到赠与合同成立后,赠与人是否还能要回赠与的房产取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,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。

本文信息仅供教育目的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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